各区建设治理(交通)委、、特定地域管委会,,各有关单元::
为进一步保险构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和美满施工许可申请与审批,,凭据《关于对峙对标一流持续优化上海市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的行动规划》(沪建建管联〔2024〕249 号)、、《上海市构筑施工安全出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执行规划》(沪建质安〔2024〕217 号)、、《上海市构筑工程施工许可治理划定》(沪住建规范〔2023〕2 号)等文件心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全面执行“桩基先行”的基础上,,对同时满足以下前提的项目,,可将基坑围护工程涉及的围护桩(墙)(含钻孔灌注桩、、地下陆续墙等),,纳入桩基础施工许可证核发 领域::
(一)纳入市、、区人民当局和特定地域管委会的重大建设项目清单的房屋构筑工程;;;
(二)基坑开挖深度 12 米及以上;;;
(三)施工内容执行整体发包,,即项主张主体工程、、基坑围护工程和桩基础施工由统一家构筑施工企业作为总承包单元。
二、、对切合上述要求的项目,,建设单元可凭设计规划核准文件以及施工许可证的其他法定要件,,申请办理桩基础工程(含基坑围护桩)施工许可证,,无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先行发展桩基础工程(含基坑围护桩)施工。
建设单元该当按要求组织发展技术规划专项论证,,并建设相应的项目治理团队以及专业治理人员。桩基础工程及其相应基坑围护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技术规划专项论证汇报),,应由切合伙质要求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建设行政治理部门核发桩基础工程(含基坑围护桩)施工许可证时,,应载明配套的施工明细领域。
三、、建设单元在申请施工许可证时,,该当核实承接项主张构筑施工企业是否具备有效的安全出产许可证,,并作出相应承诺。对未持有有效安全出产许可证的构筑施工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建设行政治理部门不得宣告施工许可证。
四、、市、、区建设行政治理部门和特定地域管委会该当加强施工许可事中过后监管和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监管。对安全出产职责未推广、、建设资金和质量安全措施未落实、、现场不具备施工前提等情景,,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对不切合开工前提的,,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构筑法》等有关司法律规划定责令终场施工。对涉及以糊弄等不正当伎俩获得施工许可证的,,责令终场施工,,由原发证机关依照有关法式撤销施工许可证。
五、、市、、区建设行政治理部门该当进一步健全审批服务监管机制,,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质量,,加大监管力度,,强化监督查抄和责任查究,,督促建设主体切实推广主体责任,,营造优良规范的构筑市场秩序。
六、、本通知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