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有前提的自由业务试验区和自由业务港试点对接国际高尺度推动制度型盛开若干措施》(国发〔2023〕9号)心灵,,,依照《上海市落实〈关于在有前提的自由业务试验区和自由业务港试点对接国际高尺度推动制度型盛开若干措施〉执行规划》(沪府办规〔2023〕19号)有关工作部署,,,现将本市当局采购领域试点措施通知如下:
一、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区域领域内的本市各级采购人选取单一起源采购方式发展当局采购活动,,,该当对供给商的唯一性进行充分论证,,,依照《当局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治理法子》(财政部令第7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当局采购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发〔2020〕13号)等有关划定,,,在采购活动起头前,,,在上海当局采购网进行公示,,,并在布告该项目成交了局时,,,注明选取单一起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有关财政部门依照当局采购监管权限,,,加强区域领域内单一起源采购项主张监督治理,,,督促领导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规范执行单一起源采购项目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提高当局采购通明度。!
二、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区域领域以外的本市各级采购人选取单一起源采购方式发展当局采购活动,,,参照上述划定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17日